2021-10-27 10:03:30
来源:株洲日报 三湘都市报 | 编辑:周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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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记者从市卫健委疾控科获悉,为加快推进疫苗接种,有效防范疫情输入和反弹,从10月25日起,我市全面启动3—11岁儿童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据悉,目前3—11岁儿童获批使用的疫苗有北京生物(包括成都生物、兰州生物、长春生物等分装)、武汉生物和北京科兴中维三个厂家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全程共接种2剂,2剂之间接种间隔≥21天,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接种。 3—11岁儿童根据所在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的统一安排,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带好身份证、户口簿、接种证,至指定地点接种疫苗。 非在校在园儿童请到属地村(社区)做好登记,带好身份证、户口簿、接种证,直接前往就近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接种疫苗。
不强制接种。根据长沙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的相关通知,在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的基础上,长沙市各区县(市)积极引导3~11岁适龄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 目前3-11岁人群获批使用的疫苗有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生物,包括成都生物、兰州生物、长春生物等分装)、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生物)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科兴中维)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临床试验数据显示,几种灭活新冠疫苗的抗体阳转率和抗体水平与成人相近,接种后安全性良好。
根据临床试验数据显示,儿童组(3 到11岁)接种疫苗之后,安全性良好,和12岁以上的成人组一样安全,同时抗体水平也和成年人是一样的,儿童青少年接种新冠疫苗的耐受性良好。接种不良反应主要为发热和接种部位疼痛。
3-11岁人群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的原则,学校(幼儿园)要按当地教育、卫健部门的工作要求配合组织接种工作,在知情、同意、自愿原则下,由监护人陪同前往接种点接种;非在校在园人群可由社区组织或个人预约,到附近的接种点接种。接种需要监护人全程陪同,签订知情同意书,并携带预防接种证和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户口本)。 接种前:监护人需要了解新冠肺炎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知识,为儿童带好接种证和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接种前避免孩子空腹、劳累,提醒孩子当天穿宽松的衣服方便接种。 接种时:接种前要如实告知接种医生受种者健康情况和接种禁忌,通过医生评估且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才能接种。接种后要在现场留观30分钟,确认没有异常方可离开。如有不适,及时告知医生。 接种后:监护人应注意观察孩子状况,孩子如果出现不良健康情况,要向接种单位报告,并及时就医;一周内孩子要清淡饮食,注意休息,避免过度运动和劳累。 1、对疫苗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经接种工作人员评估,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余情况。
1、北京科兴中维、北京生物、武汉生物新冠病毒疫苗均为灭活疫苗(Vero细胞),全程需要接种2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
2、如受种者在近期需要接种其他疫苗,应确保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间隔大于14天,同时要优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3、接种全程做好戴口罩、一米线等个人防护,避免扎堆,错峰接种。
责编:周媛
初审:周媛 二审:李毅哲 终审: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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